這一年佛陀仍在舍衛城。
依,佛陀因給孤獨長者與毘舍佉夫人(捐建東園鹿母講堂的女信徒)兩家的功德,雨季以外四處遊行,安居時固定住在祇園與東園鹿母講堂兩處。
本年安居中所說的經沒有留下年份,也沒有度化某人的紀錄。
不同的說法
安居期間如何分住兩處,說法不一:每天白天、夜裡在兩處之間往返;逐年輪流住祇園與東園;或者合計祇園十九年、東園六年。
更多記載差異(2)
漢譯的一種讀法把本年安居放在鬼神界,是連續四次中的第二次;另一種讀法則把第 21 至第 24 年算作在柘梨山(一座山名)的鬼神界連續安居四次,本年也在其中。 原典
佛陀在舍衛城安居的總次數,說是二十五次,這裡的安排與現代學者的整理則是二十四次。
時間
成道第 23 年、佛陀五十七歲,安居中;「晚年長住舍衛城」由說,第 23 年這個年次是依前後事件推算的(依安居的先後次序排出),只知道這一年,而且這一年的安居地點本身也不完全確定。
相關線索
- 所在年份
- 地點
- 人物
- 所說的經
研究者資料:可信度、年份依據與全部出處
- 可信度怎麼判定
早期各的經律都沒有記載,只見於或後出的,屬後世補述。
- 年份依據與時間精確度
說(經典沒寫,後世註解書記下了時間);依年歲換算(依佛陀的年歲換算)。
時間精確度:年份不確定。
出處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AN-a,§37,VRI 2.31、緬甸版 2.31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Bv-a,序分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Bv-a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MN-a,§272,VRI 2.69、PTS 2.165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DN-a,§111,PTS 3.860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MN-a,§390,PTS 2.297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Dhp-a,§1,VRI 1.4
- 大正藏大正藏 T04 no.194 p.144b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AN-a,§37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DN-a,§111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MN-a,§390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Dhp-a,§1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MN-a,§2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