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傳記藥物規定的部分,記載佛陀從一處村落出發,經王舍城的竹林、巴連弗村,渡過恆河,再經拘利村、那提迦到達毘舍離。 巴利三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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毘舍離的名妓菴婆羅女在拘利村先見到佛陀,之後在毘舍離請佛陀到她的芒果園用餐,並把園林捐給僧團。
之後佛陀轉往跋提等幾處城鎮,最後到拘尸那羅與阿頭。
不同的說法
這段路線與佛陀最後一年的旅程(南傳)有一大段相同,菴婆羅女捐園一事在最後旅程中也另立一條;但這段路線之後轉往跋提等地,看不出有宣告或入滅的情節。
時間
年份不明,也沒有可推算的範圍,所以不計年歲。
這段紀錄是否就是佛陀最後一年的旅程,目前沒有定論。
相關線索
- 所在年份
- 地點
- 人物
- 所說的經
研究者資料:可信度、年份依據與全部出處
- 可信度怎麼判定
這件事的記載來源尚未比對完成,可信度暫不分級。
- 年份依據與時間精確度
年份來源未記。
出處
- 巴利三藏巴利律 Kd 6:26.1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