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傳的史書《大史》與幾部較晚的作品說,佛陀在成道第五年住在祇園時,第二次前往錫蘭(今斯里蘭卡),調解兩位龍王為了一張寶石座位而起的大戰。
這個說法與的安居表(第五年在毘舍離)不合,而且年代較晚,這裡只放在附錄,不收入正文。
不同的說法
月份:《舍利史》《佛牙史》等作品說是在制呾羅月(Citta,古印度曆的一個月份)。
更多記載差異(1)
與安居表的不合:《大史》等說這一年佛陀住在舍衛城的祇園,安居表則說第五年在毘舍離。
時間
這些作品說是成道第 5 年(佛陀三十九歲);年份由較晚的作品說,與安居表不合,這裡沒有採用,年份不確定。
相關線索
- 所在年份
- 地點
- 人物
- 所說的經
研究者資料:可信度、年份依據與全部出處
- 可信度怎麼判定
這件事的記載來源尚未比對完成,可信度暫不分級。
- 年份依據與時間精確度
年份來源未記。
出處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Vin-ṭ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《大史》1.44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《Dhātuvaṃsa》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《Dāṭhāvaṃsa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