耆婆治好了優禪尼國波羅殊提王的病,國王送他一雙名貴的衣料。 巴利三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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耆婆把衣料獻給佛陀,並請佛陀允許接受在家人供養的衣服;佛陀說法後答應,同時說願意的人仍可以繼續穿糞掃衣(撿拾別人丟棄的布縫成的衣服)。
南傳說,從佛陀成佛到這件事之間的二十年,沒有人接受過在家人供養的衣服,大家都穿糞掃衣。
不同的說法
次序:南傳說耆婆獻衣之後佛陀才允許;漢譯則先記佛陀允許接受施主的衣服,之後才記頻婆娑羅王、耆婆與王舍城的相繼送衣。 大正藏
更多記載差異(2)
人名:獻衣者南傳作 Jīvaka,漢譯作耆婆,作耆域,都是同一人;《五分律》把允許的內容稱為接受「家衣施」。
地點:南傳作王舍城的竹林園。
時間
在成道第 21 年以後(佛陀五十五歲以後),最晚可到佛陀那一年。
這是從「成佛後二十年間沒有人接受在家人供養的衣服」推算出來的,經典本身沒有寫年份;另一種安排把這件事放在成道第 20 年至第 21 年之交,兩種說法並列。
相關線索
- 所在年份
- 地點
- 人物
- 所說的經
研究者資料:可信度、年份依據與全部出處
- 可信度怎麼判定
只有南傳巴利經典記載,屬單派記載。
- 年份依據與時間精確度
說(經典沒寫,後世註解書記下了時間);依年歲換算(依佛陀的年歲換算)。
時間精確度:年份不確定。
出處
- 巴利三藏巴利律 Kd 8:1.29.4.1
- 巴利三藏巴利律 Kd 8:1.1.1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Mv-a,§337,PTS 5.1119
- 大正藏大正藏 T22 no.1428 p.854c
- 大正藏大正藏 T22 no.1428 p.855a
- 大正藏大正藏 T22 no.1428 p.854c–855a
- 巴利註解書巴利註釋 Mv-a,§337
- 大正藏大正藏 T22 no.1421 p.133c–134b
- 大正藏大正藏 T23 no.1435 p.194c
- 大正藏大正藏 T23 no.1435 p.855a核對後的位置:大正藏 T22 no.1428 p.855a